我要办理用地证(社会投资)

发表时间:2021-06-01 13:45


我要办理用地证(社会投资)(海珠区)

可办地区:海珠区 番禺区 南沙区 从化区

指南地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combo/11440105MB2D12832L444TC12049000

基本信息

联办事项名称

我要办理用地证(社会投资)

办理项名称

事项类型

套餐服务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承诺办结时限

4 个工作日

需要到现场

0次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牵头部门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

办理对象

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自然人



办理条件




请申请人提交涉及电子图形的材料需采用广州2000坐标系制图,现行不符合国家、省、市要求的坐标系将不再使用。



办理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关联事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其他文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登记)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证件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1.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设定依据


详情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http://lhsp.gzonline.gov.cn,选择对应的业务类别,上传申请材料,提出申请。 快递申请:申请人可在网上选择快递上门收件,填写收件地址,完成申办提交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予以受理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将案件送交内部办理部门进行办理,符合审批条件的,提出准予许可的拟办意见;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提出不准予许可的拟办意见   4   、决定,办理的处(科)室将案件呈批给具有审批权 的领导审定签发

5、出文制证,领导审定后,办理部门将案件移送窗口部门出文制证或由办理部门出文制证   

6、文书送达,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由申请人自行领取或邮件送达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备齐申请材料,根据事权分工,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或各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窗口或者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     口(已实行集成服务的区局)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予以受理。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将案件送交内部办理部门进行办理,符合审批条件的,提出准予许可的拟办意见;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提出不准予许可的拟办意见;    4   、决定,办理的处(科)室将案件呈批给具有审批权的领导审定签发。 5、出文制证,领导审定后,办理部门将案件移送窗口部门出文制证或由办理部门出文制证。;6、文书送达,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由申请人自行领取或邮件送达。


申办材料

根据您选择的办事情形, 需提交申办材料 5 份






线下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

递交

关联事项

材料

材料



形式

材料


样表

空表





份数







1



申请人身份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必要

材料类型:复印

材料形式:纸质版,电子版

纸质材料规格: A4

是否免提交:是



纸质版,电子版




复印件(1)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及变更(公开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登记










2




成交确认书 免提交


非必要

材料类型:复印

材料形式:纸质版,电子版

纸质材料规格: A4

是否免提交:是



纸质版,电子版




复印件(1)



1.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及变更(公开出让))










3



税务部门纳(免

税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免提交


必要

材料类型:原件材料形式:纸质版,电子版

纸质材料规格: A4

是否免提交:是



纸质版,电子版



原件(

1)



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登记









4



广东省非税收入

(电子)票据


必要

材料类型:原件材料形式:纸质版,电子版

纸质材料规格: A4



纸质版,电子版



原件(

1)



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登记







5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申请表


必要

材料形式:纸质


纸质版


原件(

1) 复印件( 0)


1.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及变更(公开出让))



样表



空表


中介服务



材料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设定依据


详情








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事项名称
收费方式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收费依据


办理地点

海珠区政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地址:海珠区石榴岗路4 80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4 -6号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位置指引:公交:18路、37路、206路、264    A路、988路公交车,在"台涌站"下车后前行约220米;189路公交车,在"石榴岗(海珠政务服务中心)总站"下车后前行约220米;地铁:可在8号线“赤岗站” C1 出口出站后换乘公交。

联系电话:020-66662352


关联事项

根据您选择的办事情形,涉及 2 个关联事项。 零跑动 ,即可一件事联办。



序号


实施清单名称


办理项名称



实施部门


事项指南


1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证核发及变更(公开出让))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


事项指南


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首次登记)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


事项指南